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见05章节。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2。
2.职责与权限
2.1总经理
⑴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对遵守国家质量技术法规,贯彻质量方针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负有最高的职责和权限。
⑵确定企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批准《质量保证手册》。
⑶审批质量组织机构设置及质保体系各系统责任人员的任免。
⑷从公司管理层中任命一名成员为质量保证工程师。
2.2总工程师
⑴主管公司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锅炉、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的技术、工艺编制工作。
⑵组织制订、审批技术开发、产品更新和技术攻关计划,并贯彻实施。
⑶负责组织解决影响产品和工程质量的重大技术问题。
2.3质保工程师
⑴协助总经理设置质量体系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⑵负责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各系统的工作,对各系统的工作按照质量保证手册的规定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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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组织贯彻、执行有关锅炉、压力管道的法规、标准、技术规定;
⑷严格不合格品控制,建立健全内外质量信息反馈和处理系统;
⑸定期组织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协助总经理组织管理评审工作;
⑹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行使质量否决权,保障和支持质量保证体系工作人员的工作,有越级向上级行政主管、安全监察机构反映质量问题的权力和义务;
⑺对质量保证体系的工作人员定期组织教育和培训;
⑻负责制订质量保证手册和管理标准等质量体系文件;
2.4质量管理部
(1)质量管理部是质保体系运转的日常办事机构。
(2)负责开展质量方针、目标管理。
(3)不断完善质保体系,实施质量责任制考核。
(4)检查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对各部门工作质量作出评价,开展质量审核工作。
(5)制定、修改、补充、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及《手册》编制等工作,并监督贯彻执行。
(6)是上级有关质量部门的监督、抽查、考核的统一归口单位。
2.5工艺责任工程师
(1)对制造、安装工艺编制和执行过程的质量负责;
(2)对工艺文件、工艺装备等的可行性、经济性、正确性、规范化及完整性负责,对有争议的工艺问题作出判断;
(3)有权监督、检查、指导工艺人员的工作以及工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这些专业人员的工作质量作出评价;
(4)对违犯工艺规程的施工有权制止;
(5)对改进产品质量提出工艺措施或人员安排的意见,主管部门应认真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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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付诸实施。
2.6焊接责任工程师
(1)对工程的焊接工艺的编制和焊接质量的控制负责;
(2)对焊接材料的管理,焊接设备的选定以及焊接工艺文件(通用焊接工艺、焊接工艺卡、焊接工艺评定等)的完整性负责,对有争议的问题作出判断;
(3)有权监督、检查并指导焊接技术人员、焊工、焊材保管人员的工作以及焊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这些专业人员的工作质量作出评价;
(4)对违犯焊接工艺规程的施工方法或程序有权制止;
(5)对改进焊接质量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建议或人员安排意见,主管部门应认真采纳并付诸实施。
2.8热处理责任工程师
(1)对工件热处理工艺的编制及热处理质量控制负责;
(2)对分包方的资质及热处理能力作出评价,并提出分包建议;
(3)对热处理工艺、报告及记录曲线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2.7材料责任工程师
(1)对材料的采购、保管、发放的质量控制负责;
(2)有权根据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部门的意见,决定或改变采购材料供应厂家(供方);
(3)有权监督、检查并指导材料采购、保管及发放人员的工作和有关材料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有权禁止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进入生产工序;
(5)对提高材料管理质量提出的合理化意见,主管部门应认真采纳并付诸实施。
(6)负责材料采购计划和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审核,对产品使用材料与图纸要求符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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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检验责任工程师
⑴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工序检验及安装调试质量负责;
⑵对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检验方法、检测工具以及所签发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对有争议的问题作出判断;
⑶有权监督、检查并指导检验技术人员、检验操作人员的工作和有关检验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他们的工作质量作出评价;
⑷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签发的检验报告、检验文件的完整性负责;
⑸确保工程完工前各工序按要求进行,检验报告已得到确认;
⑹负责工程的检验工作,确保工程合格交付;
⑺为确保产品制造质量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措施,主管部门应认真采纳并付诸实施。
2.9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
⑴对施工过程中的无损检测质量控制负责;
⑵对分包方的资质及无损检测能力作出评价,并提出分包建议;
⑶有权监督、检查并指导无损检测人员的工作及有关无损检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对他们的工作质量作出评价;
⑷对违犯无损检测法规标准或程序的检验有权制止;
⑸审核无损检测底片、资料、报告等并签字确认。
2.10理化责任工程师
⑴对施工过程中的物理试验、化学分析的申请负责;
⑵对物理试验、化学分析执行的标准、取样、加工正确性负责;
⑶对分包方的资质及理化检验能力作出评价,并提出分包建议;
⑷审核理化试验报告并签字确认。
2.11设备、计量管理员
⑴负责公司设备、计量器具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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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对设备、计量器具的检定的准确性和在用设备、计量器具的良好状况负责; ⑶依据计量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对设备、计量器具的鉴定周期作出规定;
⑷对违犯设备、计量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
⑸有权监督、检查并指导各部门对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保养、修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⑹发现在用设备、计量器具因精度不够或其他原因不能保证工件的精度时,有权下达停用指令;
⑺对违犯设备、计量器具操作规程等,有权下达停用设备、计量器具的指令。 ⑻负责计量器具的委托检验工作。被委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检定资格和能力。
3.管理评审
3.1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
3.2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对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与汇报,对质量保证体体系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并对体系的改进提出改进建议。
3.3各系统责任工程师对本系统质量控制进行总结,对质量控制所需资源提出改进建议。
3.4总经理负责对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对质量体系的改进做出决定。
3.5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管理评审报告的编写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3.6质量安全部负责管理评审记录、报告的保存及质量改进措施的跟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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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1.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公司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质量体系文件,确定组织机构,明确与质量活动有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形成一个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及质量保证体系人员设置见附录1 和附录2 。
2.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2.1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如作业指导书、工艺规程、工艺卡、操作规程等)质量记录(表、卡)等。质量体系文件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质量方针要求编写的,使锅炉、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全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
2.2质量保证手册
质量保证手册是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授权质量保证工程师组织编写的,用于锅炉、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是公司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2.3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依据法规、标准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编写的,是质量保证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手册的规定和要求的具体细化和补充,与手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4作业(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
作业(工艺)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工艺规程、工艺卡、操作规程等)是依据法规、标准要求,结合锅炉、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特点及制造工艺编织的,用于指导锅炉、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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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件,是程序文件的补充。各种表卡的格式和内容是结合锅炉、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特点设计,形式和内容应规范化,按《文件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控制。
质量记录是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的凭证,质量记录的表格应标准化、文件化,颁布、修改按《文件控制程序》要求进行。记录要求真实、客观、完整、清晰、规范,便于检索查阅,按《记录控制程序》要求收集、标识、归档保存。
3.质量计划
对一般工程可用施工方案作为产品质量计划;对于重要和特殊工程,则应编写工程质量计划,工程质量计划应涵盖工程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
产品质量计划的内容包括:
⑴工程概况,结构特点、设计参数、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及规格尺寸;
⑵安装前准备,工艺准备、材料准备;
⑶安装过程主要控制环节;
⑷施工过程控制点设置,检验点E、停止点H、审阅点R。
4.引用文件
⑴文件控制程序
⑵记录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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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文件和记录控制
1. 本章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持续改进、以及施工过程所形成文件(记录)的标识、发放与回收、归档与储存、保管、查阅与销毁作出规定,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2.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3. 职责
3.1 文件控制
对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所有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公司各有关场所都使用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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