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 雨水净化系统处理工艺可采用物理法、化学法和多种工艺组合,一般可采用过滤、沉淀、消毒等措施,当对出水水质要求较高时,也可采用混凝、深度过滤等处理措施。
5.5.5 屋面雨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绿化灌溉、道路浇洒及冲厕时可选择下列工艺 29
流程:
1 屋面雨水→滤网→初期雨水弃流→景观水面
2 屋面雨水→滤网→初期雨水弃流→蓄水池自然沉淀→绿化灌溉、道路浇洒 3 屋面雨水→滤网→初期雨水弃流→蓄水池自然沉淀→过滤→消毒→供水调节池
5.5.6 雨水过滤处理宜采用石英砂、无烟煤、重质矿石、硅藻等滤料或其他滤料和新工艺。有条件时可采用生物滞留净化设施。
5.5.7 雨水处理设施运行时间一般不超过16h/天;设施产生的污泥,当设施规模较小时,可排入污水系统;设施规模较大时,应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妥善处理。
5.5.8 雨水清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曲线、供水曲线确定,并应满足消毒的接触时间要求。在缺乏上述资料情况下,可按雨水回用系统最高日设计用水量的25%~35%计算。
30
6 建筑与小区
6.1 一般规定
6.1.1 雨水利用系统设计应在市政资料齐全,在雨水规划条件下进行;系统应同时满足排水标准和市政管网接纳能力。
6.1.2 雨水利用系统应有削减峰值雨量的调蓄空间,雨水综合利用设施的总蓄水容积不应小于4.1.6条的规定。
6.1.3
6.1.4 设有雨水利用系统的建筑用地,应设外排雨水设施。 雨水宜就地入渗,采用下凹绿地、透水铺装,设入渗井(池)等提高入渗效率,有条件时宜与景观配合,设雨水花园等滞蓄雨水。
6.1.5 收集雨水及其回用水不得与市政给水及生活饮用水管道相连接。
6.2 系统选型
6.2.1雨水利用系统的组合形式、各系统的设施规模,应根据降雨量、汇流面、环境卫生状况及回用水量和水质要求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
6.2.2雨水利用应采取入渗、收集回用、调蓄排放系统之一或其组合,并满足如下要求:
1 雨水入渗系统宜设雨水增渗、收集等设施。
2 收集回用系统应设收集、储存、处理和回用管网等设施。
3 调蓄排放系统应设雨水收集、储存和排放管网等设施。
6.2.3屋面雨水宜采用收集回用、雨水入渗系统或两者的组合使用。
6.2.4地面雨水宜采用雨水入渗系统。根据场地条件,可选择低势绿地、透水地面、渗透浅沟、渗透管(渠)、渗透井、渗透池(塘)等形式或上述设施的组合形式对雨水进行下渗。
6.2.5雨水收集回用设施规模应进行水量平衡计算,经经济技术比较确定。
6.2.6当雨水回用系统的需求水量小于屋面的日收集雨量时,屋面雨水利用宜选用回用与入渗相结合的方式。
6.2.7居住区内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广场和城市道路两侧的人行步道宜采用透水铺装地面,将雨水渗入地下或下渗后收集回用。机动车道雨水宜就地净化后 31
渗入地下,可采用渗排一体化措施。
6.2.8为削减城市洪峰流量,重要区域、下沉区域等排水标准高于市政管网的区域应采用调蓄排放措施,并尽可能利用景观水体、洼地、人工湖泊、河流等进行雨量调蓄。
6.3 雨水收集
6.3.1
6.3.2 雨水回收利用的屋面不应采用沥青或沥青毡防水。 区域或地面汇水面积按投影面积计,屋面汇水面积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高出汇水面积一面有侧墙时,其汇水面积应增加高出侧墙面积的50%。多于一面时,应增加有效受水侧墙面积的50%。
2 球形、抛物线形或斜坡较大的集水面,其汇水面积等于集水面水平投影面积与竖向投影面一半之和。
6.3.3 屋面雨水收集宜采用半有压式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大型屋面宜采用虹吸式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并应有溢流措施。
6.3.4 屋面雨水系统中设有弃流设施时,弃流设施服务的各雨水斗至该装置的管道长度宜相近。
6.3.5 屋面雨水系统设计流量应参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第(4.2.1-2)式计算。
6.3.6
6.3.7 绿化屋面雨水口应不高于种植土标高且屋面应有疏排水设施。 硬化地面雨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流量应按《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第(4.2.1-2 )式计算,管道水力计算和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相关规定。
6.3.8 建设用地内竖向设计应满足地面雨水收集要求,硬化地面雨水应有组织排向绿地等雨水滞蓄、收集设施。
6.3.9 雨水口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雨水口宜设在汇水面的低洼处,顶面标高宜低于排水面10~20mm。 2 雨水口担负的汇水面积不应超过其集水能力,且最大间距不宜超过40m。 3 人行道、广场雨水口应增设在周边绿地内,且排水面高于下凹绿地标高40~80mm。
4 机动车道雨水口宜设在绿化带内,并采取沉泥及截污设施。
32
5 雨水收集宜采用具有拦污截污功能的成品雨水口。
6 雨水收集系统中设有集中式雨水弃流装置时,各雨水口至弃流装置的管道长度宜相近。
6.3.10 地面如有滞蓄绿地等,雨水应有利于排至滞蓄绿地,控制雨水口高度低于路面。
6.3.11 人行道路、广场宜设透水铺装,面积较大时,宜设毛细管等增渗、收集系统。
6.4 雨水弃流
6.4.1 屋面及硬化地面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均应设置弃流设施,种植屋面及雨水入渗收集系统宜设弃流设施。
6.4.2 虹吸式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宜采用自动控制弃流装置,其他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宜采用渗透弃流装置,地面雨水收集系统宜采用渗透弃流井或弃流池。
6.4.3 屋面雨水收集系统的弃流装置宜设于室外,当设在室内时,应为密闭形式。地面或集中弃流可设雨水弃流池,雨水弃流池宜靠近雨水蓄水池。
6.4.4 地面雨水收集系统设置雨水弃流设施时,宜分散设置,当集中设置时,宜采用雨量弃流控制。
6.4.5
6.4.6 弃流装置及其设施应便于清洗和维护管理。 截流的初期径流可排入雨水排水管道或污水管道。雨水弃流排入污水管道时应确保污水不倒灌回弃流装置内。
6.5 雨水输送
6.5.1
6.5.2 屋面雨水立、干管及外排雨水管应满足雨水设计标准流量的要求。 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和雨水储存设施之间的室外输水管道可按雨水储存设施的降雨重现期计算,若设计重现期比上游管道的小, 应在连接点设检查井或溢流设施。
6.5.3 渗排一体化系统及外排雨水管或溢流雨水管应按总的外排水设计标准计算。渗透-排放系统替代排水管道时,应满足排水流量及水力坡度的要求。
6.5.4 室外雨水管材及做法:
1 雨水管道的管材基础应满足地面沉降等级的要求。
2 渗排一体化系统和雨水入渗收集系统应采用透水管道,渗排一体化系统 33
可采用HDPE穿孔渗透管,雨水入渗收集系统可采用聚乙烯丝绕管、聚乙烯穿孔渗透管、软式透水管等。
3 外排雨水管及雨水收集管道可采用PE实壁管、UPVC双壁波纹管等。
6.5.5 埋地输水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检查井,间距宜为25~40m。雨水检查井可为塑料井和钢筋混凝土模块、现浇井,井盖、井室等要求符合相应产品标准。
6.5.6 室外雨水管道设计应满足《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相关规定。
6.6 雨水蓄存
6.6.1 雨水蓄存设施宜因地制宜、分散设置、就地利用。充分利用下凹绿地、自然地形等蓄水空间,也可采用透水方块等灵活布置。设透水方块(池)蓄存雨水时,应满足上层铺装承载力的需求。
6.6.2 雨水回用系统的储水池容积,按不小于45mm设置。水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池内宜设置爬梯,池底应设排污管;
2 封闭式水池应设清淤检修孔,开敞式水池应设护栏,护栏应有足够强度,高度不小于1.1m 。
3 水池池底及边墙可采用浆砌石、素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
4 最冷月平均温度高于5℃的地区也可采用砖砌,但应采用水泥砂浆抹面; 5 池底采用浆砌石时,应座浆砌筑,水泥砂浆标号不低于M10 ,厚度不小于25cm;
6 采用混凝土时,标号不宜低于C15,厚度不小于10cm;
7 土基应进行翻夯处理,深度不小于40cm;
8 寒冷地区水池的盖板上应覆土或采取其他保温措施。
6.6.3 湿陷性黄土上修建的水池应优先考虑采用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水池。地基土为弱湿陷性黄土时,池底应进行翻夯处理,翻夯深度不小于50cm;如基土为中、强湿陷性黄土时,应加大翻夯深度,采取浸水预深等措施处理。
6.6.4
6.6.5
6.6.6 雨水蓄存设施宜设在室外,当放在建筑地下室内时,应有防止回灌措施。 雨水蓄存设施应设外排雨水溢流口,溢流管径应大于进水管径2号。 当采取雨水收集、入渗等设施后排水流量仍大于开发前流量或不满足规划要求时,应设雨水调蓄池。
34
6.6.7
集池。 调蓄设施宜布置在汇水面下游,雨停后调蓄池收集的雨水宜排至雨水收
6.7 雨水回用
6.7.1 回用水量应根据可收集雨水量经水量平衡计算后确定,可回用水量宜按30%雨水量计算。
6.7.2 雨水回用于浇洒绿地时,应避免影响行人,宜采用夜间灌溉及滴灌、微灌、喷灌等措施。
6.7.3 雨水回用于旱喷、雾喷等与人体密切接触水景时,雨水应进行深度处理满足卫生要求。
6.7.4 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管道及设备的选择计算等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6.7.5 回用系统应按《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要求做到防止误饮误用。雨水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并有明显的“雨水”标识。
6.7.6 雨水供水系统管材可采用塑料和金属复合管、塑料给水管或其他内壁防腐性能好的给水管材。管材及接口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6.8 系统控制
6.8.1 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和回用系统宜设置以下方式控制:
1 自动控制;
2 远程控制;
3 就地手动控制。
6.8.2 自控弃流装置的控制应符合《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第5.6.9条的规定。
6.8.3
6.8.4
6.8.5 对雨水处理设施、回用系统内的设备运行状态宜进行监控。 雨水处理设施运行宜自动控制。 应对常用控制指标(水量、主要水位、pH值、浊度)实现现场监测,有条件的可实现在线监测。
bbs.99jianzhu.com内容:建筑图纸、PDF/word 流程,表格,案例,最新,施工方案、工程书籍、建筑论文、合同表格、标准规范、CAD图纸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