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小区及市政工程雨水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4)

 

表3.4.1 土壤渗透系数

渗透系数K值

土质

m/d

黏 土 粉质黏土 黏质粉土 黄 土 粉 砂 细 砂 中 砂 均质中砂 粗 砂 均质粗砂

<0.005 0.005~0.1 0.1~0.5 0.25~0.5 0.5~1.0 1.0~5.0 5.0~20.0 35.0~50.0 20.0~50.0 60.0~75.0

m/s <6×10-8 6×10-8~1×10-6 1×10-6~6×10-6 3×10-6~6×10-6 6×10-6~1×10-5 1×10-5~6×10-5 6×10-5~2×10-4 4×10-4~6×10-4 2×10-4~6×10-4 7×10-4~8×10-4

3.4.2 透水铺装渗透系数应以实测资料为准,无实测资料时,参照表3.4.2中数值选用。

表 3.4.2 透水铺装渗透系数

渗透系数K值

类别

mm/s

混凝土透水砖 风积沙透水砖 露骨料透水混凝土

≥0.1 ≥0.5 ≥2.7

17


4 雨水利用规划

4.1 一般规定

4.1.1 雨水利用规划应根据降雨量、市政条件、地质资料,并按照规划指标,对建设项目雨水收集与使用水量进行平衡计算分析后提出。

4.1.2 雨水利用规划应提出外排雨水控制标准,雨水利用设施及规摸,雨水利用系统综合利用率及雨水回用率,必要的经济分析。

4.1.3 新建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在 5 公顷以上的,应先编制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再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用地面积小于 5 公顷的,可直接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

4.1.4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绿地中至少应有 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凹式绿地。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 70%。

4.1.5建设用地竖向设计应满足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要求,新建小区要进行地面标高控制,防止客水流入,并引导雨水按规划区域及标高排出。

4.1.6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 10000 平方米以上(含)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万平米硬化面积配建不小于 500 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硬化面积不足10000平米的项目,宜按一年一遇24小时降雨量(45mm),配建雨水利用设施。

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指屋顶硬化面积,按屋顶(不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的投影面积计算。

非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屋顶、道路、广场、庭院等部分的硬化面积,具体计算办法为“硬化面积=建设用地面积-绿地面积(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透水铺装用地面积”。

4.1.7 设有雨水利用系统的建设用地,应设外排雨水设施。

4.1.8 雨水规划应充分考虑用水需求,并与水土保持及节水灌溉等规划紧密结合。

4.1.9 雨水利用系统宜采取面源污然控制,不应对土壤环境、植物的生长、地下 18


含水层的水质、室内环境卫生等造成负面影响。

4.1.10 回用供水管网中水质标准低的水不得进入水质标准高的水系统。

4.1.11 城市道路宜采取相应雨水利用措施:道路绿化带宜采用下凹式绿地;人行步道宜采用透水地面,并应同时满足承载力和冻胀要求。

4.1.12 道路雨水管道接入河道前宜设置调蓄排放设施。

4.2 雨水规划

4.2.1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内容包括:

1.规划依据、设计参数。

2.外排雨水总量测算。

3.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规模和布局。

4.雨水控制与利用要求的地面高程控制。

5.雨水控制利用量估算与投资估算。

6.雨水综合利用率。

4.2.2雨水规划应与区域市政规划协调,雨水收集、调蓄目标应与政策、法规一致。

4.2.3 设计参数确定应根据周边现状室外管线接纳能力确定外排雨水总量。

4.2.4 雨水总设计标准应与项目所在地区大规划一致。

4.2.5确定项目用地现状地表径流条件。

4.2.6地面高程控制,要求标出汇水区域及方向,周边市政路高程,地面排水的说明。

4.2.7 雨水总管接管方向、管径,外排雨水总量(估算值)。

4.2.8 蓄水设施种类、规模、设施位置。

4.3 方案设计

4.3.1 系统的构成形式、各个系统负担的雨水量、系统内各部分雨水量的比例,应根据降雨量、下垫面及供水用水条件、环境与卫生因素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3.2 雨水收集、利用需要考虑下列因素:

1 可收集的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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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杂用水量和雨季降雨量变化的吻合程度;

3 杂用水的水质要求,使用方管理能力;

4 经济性。

4.3.3 新建建设工程的附属设施应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相结合。景观水体应设计建设为雨水储存设施,草坪绿地应设计建设为雨水滞留设施。

4.3.4雨水入渗设施选择时应优先采用绿地,透水铺装等地面入渗方式,绿地雨水应就地入渗。

4.3.5 地面雨水宜采用土壤入渗,土壤入渗时土壤渗透系数宜大于10-6m/s,且地下水位距渗透面大于1.0m;屋面雨水可采用土壤入渗、收集回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4.3.6 大型屋面的公共建筑或设有人工水景的项目宜采用收集回用系统;住宅区和公园、绿地较多的公建小区宜采用土壤入渗系统。

4.3.7 集水面有效汇水面积按集水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3.8 收集系统的回用水量或蓄水容量小于屋面的收集雨量时,屋面雨水利用可选用入渗与回用相结合的方式,屋面雨水入渗方式应根据现场条件,经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比较后确定。

4.3.9 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1. 防止陡坡坍塌、滑坡灾害的危险场所;

2. 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

3. 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4.3.10 雨水入渗场所应保证不能引起地质灾害、损害建筑物。

4.3.11 雨水入渗系统不应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不应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不便,不应对卫生环境和建筑物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4.3.12 小区内设有景观水体时,屋面及周边地面雨水宜优先考虑用于景观水体补水。室外土壤在承担了室外各种地面的雨水入渗后,其入渗能力仍有足够的余量时,屋面雨水可进行土壤入渗。

4.3.13 地下建筑顶面覆土设有排水片层或渗排水管时,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可作为透水层处理。

4.3.14 除地面入渗外,雨水入渗设施距建筑物基础不宜小于3m。

20


4.3.15 当采用渗透管时,宜优先采用雨水渗透排放一体系统。

4.3.16 在市政条件限制,或经计算外排水地面径流系数无法满足要求时,宜采用蓄存排放系统。

4.3.17 雨水回用用途应根据收集量和回用量、时间的变化规律、卫生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无资料时可按下列次序选择:

1.水面景观用水。

2.绿化用水。

3.路面、地面冲洗用水。

4.循环冷却水补水。

5.冲洗汽车用水。

6.冲厕用水。

4.3.18 建筑与小区中同时设有雨水回用和中水的并用系统时,原水不宜混合。

4.3.19 市政工程采用透水人行道结构,透水人行道(28cm厚)适用于所有市政地面道路人行道铺装。

4.3.20 非重型车道、硬质地面应采用透水地面。

4.3.21 城市交通干道(下穿立交)和广场的低洼地区(下沉广场),宜采用在立交区域建蓄水池,与泵站联合控制,削减洪峰,进而提高相应排水标准,同时考虑雨水用于的绿地浇洒。

4.3.22 城区外围区域的公路、高速公路、地铁或轻轨站,宜采用设立蓄水池和雨水处理设施作为临时雨水排除出路和将处理后雨水用于绿化及道路浇洒。

4.3.23 在需要提高排水标准的区域,宜采用设置蓄水池调蓄雨水量。

4.3.24 城市公共(市政)排水系统设置雨洪调蓄池和流量控制井,宜采用调控方法进行雨洪利用。

4.3.25 规划中应明确:下凹绿地面积,透水铺装面积,硬化屋面及地面面积,采用的雨水利用设施及规模,雨水调蓄设施容积及计算,雨水调蓄设施位置,外排雨水接口位置,外排雨水径流系数,雨水回用用途,雨水综合利用率。

4.3.26 总图标出或在说明中列表给出:总面积、绿地面积、下凹绿地面积及比例。地面硬化面积、透水铺装面积及比例。硬化屋面面积、总硬化面积(按《技术要点》计算)、蓄水设施种类、规模、总蓄水容积。

21


4.4 方案估算

4.4.1 以径流削减为目标时,计算时段内多年平均调控雨水量按式4.4.1计算:

WN=10βhy,mF(?c0??c1) (4.4.1)

式中 WN——计算时段内多年平均调控雨水量 (m3);

β ——计算时段内多年平均降雨量占年总降水量的比例;

hy,m——区域多年平均年降水量(mm);

?c0——开发前汇水区的雨量径流系数;

?c1——开发后汇水区的雨量径流系数。

4.4.2 雨水设计径流量总量应按下式计算:

W =10Ψchy F (4.4.2)

式中 W——雨水设计径流总量(m3);

Ψc ——雨量径流系数,见表3.1.1;

hy——设计降雨厚度(mm);

F ——汇水面积(ha),工程用地汇水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与形状和坡度无关。

4.4.3 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 =Ψm qF (4.4.3)

式中 Q——雨水设计流量(L/s);

Ψm——流量径流系数,见表3.1.1;

q ——设计降雨强度(L/s·ha);

F ——汇水面积(ha),工程用地汇水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与形状和坡度无关。

4.4.4 雨水收集回用率按公式4.4.4计算。

ηT=QiT?QuT

QiT (4.4.4)

式中 ηT—雨水池的雨水收集回用率;

22


QiT—多年调节计算的总来水量,m3; QuT—多年调节计算的总弃水量,m3。

4.4.5 年均雨水利用率:

年雨水综合利用率:

年均雨水入渗量+年均雨水回用量×100% (4.4.5-1) 年均降雨量年雨水回用率:

年均收集雨量

年均径流体积×100%

23 4.4.5-2) (


5 雨水利用设施

5.1 雨水收集与弃流

5.1.1 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的汇流面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尽量选择污染较轻的屋面、广场、硬化地面、人行道等汇流面,对雨水进行收集;应避开厕所、垃圾堆、工业污染地等污染源;对屋面雨水进行收集时,应优先收集绿化屋面及环保型材料的屋面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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