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税务学院)之税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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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税务学院)之税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一) ................................. 2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税务学院)之税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二) ................................. 6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税务学院)之税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三)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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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税务学院)之税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一)

说明:本资料为2017复试学员内部使用,严格按照2017复试常考题型及难度全真模拟预测。 ————————————————————————————————————————

一、简答题

1. 什么是预约定价安排?

【答案】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通常经过预备会谈、正式申请、审核评估、磋商、签订安排和监控执行6个阶段。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3种类型。

2. 什么情形下需要核定营业税营业额?如何核定?

【答案】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一般情形:

①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b.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c.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d.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e.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f.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②核定方法:

a.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b.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c.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d.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2)特殊情形

①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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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a.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b.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核定方法: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a.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b.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c.按下列公式核定:

其中成本利润率,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3. 什么是混合销售?

【答案】混合销售行为是指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4. 个人所得税的来源如何确认?

【答案】判断所得来源地,是确定该项所得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依据。个人所得税来源的确认为: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5. 房产税有哪些主要规定?

【答案】房产税主要在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方面有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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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増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税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包括在其计税依据内,但纳税人被查补的“三税”税额包括在内;

(3)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减征城建税;

(4)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换已纳的城建税;

(5)自2005年1月1日起,当期抵免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税率计征。

二、计算题

7. 钟老师与他人合资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于2014年顺利开张,进入2015年发展很是迅速,车辆不足使用,相继采取以下措施:事务所委托某外贸公司进口九成新凌志小轿车一辆,海关核定关税完税价格为20万元人民币。该车已交付事务所使用。(其他相关资料:轿车进口关税适用税率为25%、消费税适用税率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计算进口小轿车使用环节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答案】进口小轿车使用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8. 某镇的A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主要经营活动和缴纳税金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烟丝被海关征收关税60000元、增值税80000元、消费税100000元;

(2)受一家位于市区的B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烟丝一批,B卷烟厂提供烟叶成本70000元,A卷烟厂向B收取代垫辅料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和加工费10000元(含增值税);

(3)其向国税机关正常缴纳消费税40000元,增值税30000元;

(4)另因税务稽查被查补消费税10000元、增值税5000元,被处以罚款8000元,加收滞纳金600元。要求计算:

(1)A企业应代收代缴B企业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2)A企业自身业务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答案】(1)A企业应代收代缴B

企业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2)A企业自身业务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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