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及其对策
摘要:工程合同包含着多种难以界定的变量因素,这些因素都能构成项目的风险。从性质上分析,合同风险属于非技术性风险,但工程合同中包含了大量的技术性条款。因此,对工程合同的风险分析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本文作者针对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提出相应对策,如有不足请广大作者予以扶正。
关键词:工程造价;风险分析;对策
工程造价的字面意思是工程的建造价格,是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的统称。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叫做编制工程概预算,主要反映在编制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上,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烦琐而又精细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核算工作。要合理地降低工程成本,一个重要的方法与途径就是要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和环节中把好关,找出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尽可能使工程造价接近真实的工程投资费用。本文试从施工企业角度分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工程造价风险,提出几点风险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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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类型
1、政策法规调整导致的价格风险,是指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发生变化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反映工程造价的概预算定额单价和材料、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等,都应按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及材料信息价进行计价调整。取费程序应按规定的程序,依据发布的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等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
2、材料价格风险。材料价格风险是指建筑材料、构(配)件、燃料在施工期间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工程建设地区及建设时间的不同,由于当地物资供应、现场施工、市场价格等条件及本地区的定额水平等因素,都将带来价格风险。
3、施工企业投标报价风险。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如没能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案,编制合适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在投标报价时未能定出准确的报价,如果到具体施工阶段时才发现原先制定的施工方案不合理要重新制定,则很有可能引起造价的提高风险。
4、工程量不符、缺项的风险
(1)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规定,招标单位给出工程量清单,对其偏差负责,在竣工结算时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招标单位为了规避工程量计算错误的风险,在招标文件
中规定多少范围内不得调整;或者规定有投标单位复核工程量,负责校正,如果在投标阶段不提出,则视为没有偏差,竣工结算时也不调整。这样招标人就把工程量编制的责任和风险全部推给了投标人。如果施工企业不能摆脱清单责任,业主就可以随时以投标人报价里包含的所有工程风险为由来打压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将不得不额外承担不应由自己来担的工程量风险。
(2)工程量清单缺项的风险
在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企业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承包方提出的漏项子目往往在投标时就应全部反映在投标书中,如此才易为业主接受,且有利于与业主在价格上协商。如果承包方在审核工程量清单时,没有及时发现漏项或发现漏项却没有向业主提出异议,施工过程中想通过索赔来获得相应的工程款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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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期风险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往往受制于业主,按照业主的不合理要求,而随意将工程的工期延长或提前。工期决定工程造价,在建筑业中建造各类建筑工程的定额工期是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基础确定的,因此定额工期是影响建筑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如果超过合理建设工期的时间越长,则工程造价越高。因为正常建设工期的拖延即使不考虑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的变化因素,也会造成间接费的增加,提高了工程造价的风险。为了缩短工期而赶工所增加的成本,需要从项目提前投产或交付使用所产生的效益中得到补偿。当提前建成所产生的效益小于为提前工期而增加的成本时,即失去了提前工期的意义。
工期与工程造价在项目建设管理中有其内在规律。压缩正常的工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从经济角度上看,质量合格而成本最低所对应的工期应是合理的,工期的缩短会造成工程造价的增加。
6、人员素质风险因素。
在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各个阶段参与的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也将给建设工程的最终造价带来一定的风险。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员不按正常的程序工作,施工图纸未经会审,概预算员就开始编制施工图预算,形成边施工,边修改设计,边追加预算的“三边”工程,使施工图预算难以对工程造价起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的作用,导致承包方不能在定额工期内完成预定的施工项目。而施工工期的长短,又直接关系到承包方和建设单位的经济效益,这便给工程的造价带来了风险。
7、合同风险
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同质量很高,而其中却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方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再加上承包方往往都存在急于签定合同的心理,这就容易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对合同缺乏识别力,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方保护条款的认识,轻率的签定了既有漏洞又有缺陷的合同。在合同履行的后期很难对等参与合同谈判,往往受制于业主,不自觉地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隐含风险,最终使工程竣工结算时产生合同纠纷,也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二、结论及建议
针对以上分析,将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均应当纳入对工程造价的风险控制中。因而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规避工程造价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1、提高工程概预算编制人员的素质。工程概预算是决定建筑产品工程造价的依据,概预算的工作是建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概预算的编制和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而细致的工作,要求编制概预算人员政策观念性要强,知识面要宽,不但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还要有全面的专业理论与业务知识。要及时了解建筑市场的动态变化,掌握积累大量的经济信息,充分熟悉有关概预算编制的政策、法规、制度、定额标准和相关的动态信息。只有如此,才能准确无误地编制好概预算,以防止“错、漏、冒”问题的出现。因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应不断提高自身知识含量,提高专业素质,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工程造价的计价工作。
2、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承包方在施工阶段应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等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管理费、利润等。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造价风险控制组织、人员,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编制各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进行投资偏差分析等,将成本控制在合同价格以内。
3、加强合同管理。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做到承包范围清楚,承包内容明白无误。不要因为工程承包范围不清楚造成互相扯皮,增加项目的风险。
4、加强施工阶段中的工期管理,减少工期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施工企业在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照投标中所确定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去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尽可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尽可能避免出现延长工期或缩减工期的现象,如业主因特殊原因确需缩短工期,则承包方可采取增加工程造价的措施。即为了缩短工期,工程承包方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例如增加机械、加班加点,这种行为导致工程直接费用上升,劳动效率下降。结果表现为提高工程造价,采取这种方式则需由业主支付提前竣工奖补偿施工单位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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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投标阶段便开始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提高项目风险管理效果的关键。施工企业在项
目开工前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评估,管理者就会对影响项目造价的关键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就能够尽可能地采取措施控制已预知的造价风险。特别要注意的是环境改变时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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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姓名:马荣(出生:1978年),性别:女,民族:回族,籍贯:新疆托克逊县,职称:助理工程师,学历:大学专科,单位:托克逊县建设局,研究方向: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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