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6年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材料准备说明
第一部分 申报书的栏目说明
《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文本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填写。
一、封面
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原则上不超过35个。
2.所属阶段:A.学前教育、B.小学教育、C.初中教育、D.高中教育、E.其他(指成果内容涉及上述两个及以上阶段或领域,或涉及基础教育与其他教育的衔接等)
3.成果类别:指基础教育各阶段教学成果主要涉及的具体领域,依照教学活动的若干要素细分为以下类别。
A.学习策略、B.教学模式、C.课程资源、D.教学方法、E.评价方式、F.课程改革、G.心理机制、H.儿童游戏、I.习惯养成、J.道德修养、K.技术教育(不含职业教育领域)、L.专业发展、M.教学管理、N.教师评价、O.学生评价、P.家庭教育、Q.幼儿发展、R.特殊教育的理论与实践、S.留守儿童、T.其他(基础教育教学活动的其他领域)。
4.成果主持人: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教学成果,请填写个人姓名;以单位名义申报的教学成果,请填写单位全称;为保证教学成果的权属明确,本栏目若出现多个名称的,将予淘汰。
5.推荐单位:指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厅直属学校
6.推荐时间:指推荐单位决定推荐参评2016年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二、成果简介
1. 研究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提出问题、开始研究日期;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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