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仪容、行为礼仪规范
“礼者、敬人也”,这是教师礼仪的首要原则,也是教师礼仪的灵魂所在。幼儿教师每天都要和孩子、家长以及社会上的人们沟通,她们的着装打扮、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反映了本人的修养和品位,更是幼儿学习效仿的榜样。我园是一所市级文明单位,而教师作为一个窗口更应该时刻都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在日常工作中以良好的形象和规范的行为感染、引导幼儿。 那么,什么是幼儿教师的文明礼仪标准?怎样才能做一个为人师表的幼儿教师?让文明礼仪从我们窗口流传到身边每一个人?在创建和谐校园的今天,我们制定了幼儿园教师礼仪规范,以规范教师礼仪行为,做文明教师,建文明校园,创素质之美。
一、仪容仪表
原则:自然和谐、秀外慧中
具体要求:
1、头发——前不挡眼后不披肩,过肩长发应束起或盘起,发型不夸张,不理过短的头发,不染夸张彩发(如:红、蓝、金黄等)。
2、手部——勤洗手、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色彩鲜艳的指甲油。
3、面部——牙齿洁白,口腔无异味;保持眼部整洁,不戴墨镜和有色眼镜。
4、妆容——日常生活化妆自然大方淡雅,与肤色相配,杜绝浓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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