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处工作职责

 

教导处主任工作职责

教导处主任是校长领导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是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主要职责有:

1、制定并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审查教研组和各科教学计划和其它计划,并督促执行。

2、协助校长按时召开学校或学科组教师会议,分析阶段教学工作,总结经验。提出阶段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对教师提出奖惩初步意见。

3、领导教研组工作,抓好教研组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教研组长开展教研活动,帮助教师掌握大纲教材,指导教学方法的改革,组织专题讨论,指导与总结教研活动及教学经验,并组织经验交流。

4、按照教学计划,分配教师教学任务,检查执行课程标准,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教案和批改的作业。

5、组织教学研究和教育理论的学习,指导教师联系实际进行教改实验,克服教学中的盲目性,提高针对性和科学性。组织教师的业务学习活动和安排进修活动并进行必要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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