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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法综合(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之国际公法复试实战
预测五套卷(一) ......................................................... 2 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法综合(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之国际公法复试实战
预测五套卷(二) ....................................................... 10 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法综合(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之国际公法复试实战
预测五套卷(三) ....................................................... 20 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法综合(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之国际公法复试实战
预测五套卷(四) ....................................................... 27 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法综合(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之国际公法复试实战
预测五套卷(五)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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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法综合(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之国际公法
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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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题
1. 公海六大自由
【答案】公海自由是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是公海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其含义是: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无论是沿海国或是内陆国,都有在公海上从事国际法所不禁止的活动的自由。公海自由的内容,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最初,公海自由只是指航行自由和捕鱼自由。《公海公约》列举了四项自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增加了两项,共规定了六项公海自由,即:①航行自由;②飞越自由;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④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⑤捕鱼自由;③科学研究自由。
2. 调查
【答案】调查又称“查询”或“实况调查”,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也是最早确立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之一,指在特别涉及对事实问题发生分歧的国际争端中,有关争端当事国同意一个与争端没任何关系的第三方,通过一定的方式调查有争议的事实,查明是否存在争端当事国所声称的情势,以有助于合理解决争端的一种方法。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澄清事实,不涉及解决争端的建议或判断,澄清事实后的解决方案悉听当事国自行决定。
3. 船旗国
【答案】船旗国是指船尾所悬挂的国旗所属的国家,即对船舶进行注册登记授予船舶国籍的国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每个国家应确定对船舶给予国籍、船舶在其领土内登记及船舶悬挂该国旗帜的条件。船舶具有其有权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国籍。国家和船舶之间必须有真正联系。在公海上行驶的船舶,必须而且只允许悬挂一个国家的国旗,而且除国际条约或本公约明文规定的例外情形外,在公海上应受该国的专属管辖。除所有权确实转移或变更登记的情形外,船舶在航程中或在停泊港内不得更换其旗帜。
4. 空中劫持
【答案】空中劫持即劫持航空器犯罪,是1970年《反劫机公约》规定的犯罪行为,行为表现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用暴力或用暴力威胁,或用任何其他胁迫手段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公约不仅明文规定了该罪的犯罪表现,也规定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缔约国,如不引渡则应起诉,各缔约国承允以严厉刑罚惩治犯罪的原则。该罪行适用于在其发生犯罪的航空器的起飞地点或实际降落地点是在该航空器登记国领土以外的情况,不论该航空器是从事国际飞行还是国内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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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答案】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即国际法院,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而设立的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其中不得有两名法官为同一国家的国民。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适用国际法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院这样的国际司法组织区别于国际政治组织的主要方面,适用国际法是国际法院的司法职能所决定的。
6. 国书
【答案】国书即派遣国书,是指派遣国国家元首致接受国国家元首用以证明大使或公使身份的正式文件。派遣国书由派遣国元首签署,外交部长副署,由大使或公使向接受国元首递交。公约规定,使馆馆长到达派遣国后,一般应立即拜会接受国外交部长,商定递交派遣国书或委任书;使馆馆长在呈递国书后,或在向接受国外交部或另经商定之其他部通知到达并将所奉国书正式副本送交后,即视为已在接受国内开始执行职务。
7. 航空运营权利
【答案】国际航空运输是国家之间开展的一种特殊的商业活动。国家之间的旅客、货物和邮件业务被看成为一种国家资源,形成了“航空运营权”概念。这种航空运营权,应由有关国家通过协议交换,然后由该有关国家各自指定的航空公司施行。航空运营包括市场准入、运力权、定价权和商务权和辅助权利商务权。
8. 边境制度
【答案】边境制度是指有关相邻国家考虑到边境地区的现实,为谋求该地区居民经济、社会生活的便利和利益,维护边境地区的秩序和环境,通过国内立法和双边条约进行合作而确立的法律制度。边境制度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差别,大致包括:维护边界标志,在边境公共服务方面进行合作,在边境地区的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合作以及妥善解决边界事件。
二、简答题
9. 试述对国际司法判例的认识。
【答案】(1)国际司法判例的含义国际司法判例主要指国际法院的判例和咨询意见,此外,也应包括国际仲裁法庭的判例。国际判例可以作为习惯法的证据,国际法院和国际仲裁庭在审理案件中适用国际法时,总要对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加以认证和确定。这种认证和确定,不仅为以后审理案件时所援引,而且也在一般国际实践中受到尊重。所以,国际司法判例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
(2)国际司法判例的内容
①国际法院的判例
a.国际法院的判例是狭义的国际判例,是《规约》中所指的最主要的司法判例。《规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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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条规定,“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因此,“遵循判例”(staredecisis)原则不适用于国际法院的判例。这一规定和一般都将司法判例归于从属地位的观念反映出各国不愿赋予法院,特别是国际法院制定法律的功能。
b.一般地说,国际司法判决虽然不直接表现为国际法,但是,却有助于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确定,有助于国际法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国际司法判决是“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也可以说是国际法的辅助渊源。国际司法判例是国际法,特别是国际习惯法形成的重要证据。国际法院的判决应具有连续性,应保证法律的客观性、公正性。
②国际仲裁法庭的裁决和其他国际法院的判决
国际司法判例广义上包括国际仲裁法庭的裁决和其他国际法院的判决。关于国际法院判例的说明和论述也适用于国际仲裁裁决和其他国际法院的判决。
a.一般来说仲裁庭是依据法律作出仲裁裁决的,而且仲裁裁决被认为是确定国际法的适当的辅助方法。各国政府和仲裁庭将仲裁裁决作为具有说服力的法律证据。国际法院总是把仲裁庭的连贯一致的实践和法理作为审案的参考。
b.欧洲法院特别是欧共体法院的判决经常说明和解释与其管辖的特殊领域有关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提供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欧洲人权法院只有少数案例,但是我们也应将其作为确定国际法原则的参考资料。
10.根据《海洋法公约》及国际习惯,目前存在哪几种航行制度?分别介绍各制度的含义及适用海域。
【答案】根据《海洋法公约》及国际习惯,目前存在三种航行制度,即无害通过制、过境通行制以及航行自由制。三种航行制度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海域,各有其特点。
(1)无害通过制
①通过是指船舶为了穿过领海但小进入内水或停靠内水以外的泊船处或港口设施,或为了驶往或驶出内水或停靠这种泊船处或港口设施的目的而在领海航行。通过应继续不停并迅速进行.停船和下锚以通常航行所附带发生的或由于不可抗力或遇难所必要的或为救助遇险或遇难的人员、传播或分级的目的为限。无害通过具体是指:
a.通过只要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就是无害的。
b.通过时不得在领海内从事公约所列举的任何一种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活动。
c.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须在海面上航行并展示其旗帜。
②无害通过制的适用海域
a.国际海洋法承认船舶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
b.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外国领海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由一国的大陆和该国的岛屿构成的海峡,且该岛向海一面的海域有一条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穿过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
d.所有国家的船舶享有无害通过除群岛国内水以外的群岛水域的权利。
e.在使用直线基线法确定领海基线,而使原来不是内水的区域被包围在内成为内水的水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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