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应急处置
当符合本专项预案启动条件时,厂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按照炼油厂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下达启动本专项预案的指令,并进行下列应急处置工作。
6.1 应急上报
6.1.1 当发生Ⅰ级、Ⅱ级事件时,厂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6.1.2 当发生Ⅰ级、Ⅱ级、Ⅲ级事件时,安全环保部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立即电话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和公司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辐射防护室(电话: )。
6.2 厂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确定现场救援、寻找放射源方案,并根据事件发展变化进行修正;
b)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事件现场;
c)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6.3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a) 落实厂应急指挥中心的各项指令;
b) 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通知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
c) 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求援的准备工作。
6.4 安全环保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跟踪并详细了解放射性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派出现场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
c)组织协调职防、医疗救护等力量赶赴现场;
d)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向公司主管部门求援;
e)做好现场射线监测,调集现场所用装备、仪器。
6.5 机械动力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6
a)跟踪并详细了解放射性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 派出现场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6 保卫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 迅速指派专门人员在事故现场守侯,做好现场保卫工作,配合公安部门以事故车间为核心展开调查,调查事故发物质配件管理中生过程中是否有人实施故意犯罪,做好侦察和追缴放射源下落的一切准备;
b) 负责对突发性事件现场周围的警戒,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c) 做好非安全区域内人员的疏散及隔离的准备工作,配合医疗救护部门抢救运送伤员; d) 负责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
6. 7 物质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 负责厂应急救援物资的计划编制、采购、保管、供应及调配;
b) 负责厂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
6.8 厂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a) 负责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示进行应急状态下的车辆调配;
b) 负责塑料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
6.9 宣传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做好事件波及区域职工情绪稳定工作的准备;
b) 负责厂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
6.10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撤离事故现场人员;
b)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迅速做好现场布控工作;
c)配合地方公安、卫生、环保部门,组织制定放射源寻找方案并实施,布控放射源波及地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并根据现场事态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方案;
d)立即召集现场指挥部成员对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制定对策; e)及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6. 11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其它职能部门按照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6.12 应急实施原则
6.12.1 放射源丢失或被盗应急方案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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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封锁并保护好现场,组织力量排查与搜寻丢失或被盗的放射源;
b)认真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侦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c)准备相关的放射源宣传资料,必要时在指定区域张贴发布;
d)运用宣传工具开展舆论宣传,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e)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疑似放射性照射人员的体检;经环保行政部门同意,组织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射线环境监测。
6.12.2 人员超剂量照射应急方案实施原则:
a)立即撤离事件现场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
b)组织有关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核实事故情况,估算受照剂量;
c)对于受到或可能受到急性辐射损伤的人员,应迅速送往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d)关注病人的临床症状,详细了解被救治人员的受照射情况,力求对其所受剂量做出合理估计;
e)请辐射损伤医疗专家到事故发生地对受损伤人员进行辐射损伤诊断;
f)对超剂量照射人员应建立详细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并跟踪。
6.12.3放射性污染应急方案实施原则:
a)严格遵循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最优化、个人剂量限制的原则开展工作;
b)立即疏散现场人员,封锁现场;
c)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严防对食物、畜禽及水源的污染;
d )对可能受放射性污染或者辐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对人员去污,并根据需要实施其它医疗救治及处理措施;
e)经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同意,组织有资质专业技术队伍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的种类、活度,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f)进行放射性物质泄漏的清污和回收工作;对回收的失控放射性物质,提出屏蔽、隔离、封装及其清污的处置建议。
7 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a)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处置已经终止;
b)人员得到有效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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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丢失或被盗放射源找到或经过长时间的查找后上级主管部门宣布放射源已无找到的可能,公安部门已停止破案;
d)社会影响减到最小。
8 附则
8.1 本预案中专业术语界定如下:
8.1.1放射源:是指生产装置中使用的铯-137、钴-60、镅-铍中子源等放射源,以及工业γ射线探伤所用的铱-192等放射源。
8.1.2射线装置:是指在厂区范围内使用的工业X射线探伤机、工业γ射线探伤机、X射线衍射仪、X射线分析仪等射线装置。
8.1.3 急性外照射放射病:是指一次性或短时间内受到大剂量照射而引起的疾病。分为轻度放射病、中度放射病、重度放射病和极重度放射病四种类型。
8.2 放射事件有关专家咨询电话: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0531-82919950,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安全所:0531-83336666。
8.3指挥部成员通信联系电话见表-3。
表-3 指挥部成员通信联系电话:
a)指挥部成员通信联系电话(24小时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
姓 名
职 务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号
b)职能组成员通信联系电话(24小时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 姓 名
c)应急救援有关部门通信联系电话(24小时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 厂调度: 公司调度:
公司安全环保部: 门岗警卫队监控电话:
9
职 务 生产调度组长 事故调查组长 污染防治组长 治安保卫组长 消防救护组长 善后抚恤组长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号
火警电话:炼油厂消防队
d)外部通信联系电话(24小时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 公司消防队: 市消防队:
急救电话:炼油厂气防站 西城医院急诊: 中心医院急诊: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表-4 西城石化公司西城炼油厂放射源分布情况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源名称
出厂活度(Bq)
出厂日期
放射源类别
分布装置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连续重整 焦化装置 焦化装置 焦化装置 焦化装置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Ⅴ类 铯Ⅳ类 铯Ⅳ类 镅-铍中子源镅-铍中子源镅-铍中子源镅-铍中子源Ⅴ类 Ⅴ类 Ⅴ类 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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