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八下思品第四课知识点

 

《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知识整理

班级 姓名

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的表现是什么?

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的具体表现是什么?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名誉的含义是什么?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4.良好名誉的作用: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获得社会更多的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5.侵害名誉行为的影响:侵害名誉的行为不仅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因此,法律赋予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6.什么是名誉权?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7.名誉权的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的良好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8.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①侮辱行为:公然谩骂他人,大庭观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泼脏物等。 ②诽谤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的行为。

9.侵害名誉权的后果: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

二、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什么是肖像?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肖像再现了个人的基本特征,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所以,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2.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什么? 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有权决定是否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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