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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误读的法律硕士(非法学)
跨考教育英语教研室姜绳
近十年来,随着大学本科生不断扩招,本科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愈加突出。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同时为了避免学术型研究生扩招而导致学术质量下降,2009年起,教育部推出了“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到2010年,全日制专业硕士开始单独命题,单独招生,重点培养工程研究能力,成为应用型高级人才。
因新开设的全日制专业硕士的办学目的是培养特定高层次专门人才,所以,在专业硕士队伍中,法律硕士(非法学)最容易被误读。本文从其学科设置入手,通过对该学位的培养目标、与学术性硕士对比等方面,初步探讨法律硕士(非法学)的适合人群、发展方向,以及不同人群所适合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一、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设置
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加快,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简称“法硕”)学位教育应运而生。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收对象为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2009年起,为培养高层次实务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允许法学本科毕业生报考。由于生源及培养方向不同,法律硕士自此分为法律硕士(非法学)以及法律硕士(法学),前者专门招收跨专业考生,后者只招收法学专业考生。由此可见,法律硕士(非法学)与其他专业硕士的最大不同点是,在设置上,并不要求攻读该学位的学生在法学领域有特别高层次、专门业性能力,而是要有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能力。简而言之,该学位的人才,除了要掌握基本法学知识,更要要有法学与其他学科的“接口”能力;而其它专业学位,只要求专业的高层次实操性,不要求“接口”能力。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受众群体
从该专业的学科设置特点中我们不难发现,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培养,一定不能仅仅对准法学相关领域。事实上,法律硕士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也就是说,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并不必需在拿到学位证以后去进行法律方面的工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也属于专业对口工作。我们不妨以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自选课程为例,探讨该校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专业课程方面与非法学领域相关职业的“对口”度。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选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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