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伯峻《试论孔子》
第一部分 孔子身世
孔子名丘,字仲尼,一说生于鲁襄公二十一年(《公羊传》和《穀梁传》,即公元前五五一年),一说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史记?孔子世家》),相差仅一年。前人为些打了不少笔墨官司,实在不必。死于鲁哀公十六年,即公元前四七九年,终年实七十二岁。
孔子自己说:“而丘也,殷人也”(《礼记?檀弓上》),就是说他是殷商的苗裔。周武王灭了殷商,封殷商的微子启于宋。孔子的先祖孔父嘉是宋国宗室,因为距离宋国始祖已经超过五代,便改为孔氏。孔父嘉无辜被华父督杀害(见《左传》桓公元年和二年)。据《史记?孔子世家?索隐》,孔父嘉的后代防叔畏惧华氏的逼迫而出奔到鲁国,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叔梁纥就是孔子的父亲,因此孔子便成为鲁国人。
殷商是奴隶社会,《礼记?表记》说:“殷人尚神”,这些都能从卜辞中得到证明。孔子也说:“殷礼,吾能言之。”(3?9)孔子所处的时代,正是奴隶社会衰亡,新兴封建制兴起的交替时期。孔子本人便看到这些迹象。譬如《微子篇》(18?6)耦耕的长沮、桀溺,不但知道孔子,讥讽孔子,而且知道子路是“鲁孔丘之徙”。这种农民,有文化,通风气,有自己的思想,绝对不是农业奴隶。在孔子生前,鲁宣王十五年,即公元前五九四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制,即依各人所拥有的田地亩数抽收赋税,这表明了承认土地私有的合法性。《诗经?小雅?北山》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奴隶社会的情况。天下的土地便天子的土地,天子再分封一些给他的宗族、亲戚、功臣和古代延续下来的旧国,或者成为国家,或者成为采邑。土地的收入,大部分为被封者所享有,一部分还得向天子纳贡。土地的所有权,在天子权力强大时,还是为天子所有。他可以收回,可以另行给予别人。这种情况固然在封建社会完全确立以后还曾出现,如汉代初年,然而实质上却有不同。在汉代以后,基本上已经消灭了农业奴隶,而且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而在奴隶社会,从事农业的基本上奴隶,土地既是“王土”,当然是不得自由买卖。鲁国的“初税亩”,至少打破了“莫非王土”的传统,承认土地为某一宗族所有,甚至为某一个人所有。一部《春秋左传》和其他春秋史料,虽然不曾明确地记载着土地自由买卖的情况,但出现有下列几种情况。已经有自耕农,长沮、桀溺便是。《左传》记载着鲁襄公二十七年(孔子出生后五年或六年),申鲜虞“仆赁于野”,这就是说产生了雇农。《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说鲁国的季氏“隐民多取食焉”,隐民就是游民。游民多来自各方,也很有可能来自农村。游民必然是自由身份,才能向各大氏族投靠。春秋时,商业很发达,商人有时参与政治。《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载着郑国商人弦高的事。他偶然碰着秦国来侵的军队,便假借郑国国君名义去稿劳秦军,示意郑国早有准备。昭公十六年,郑国当政者子产宁肯得罪晋国执政大臣韩起,不肯向无名商人施加小小压力逼他们出卖玉环。到春秋晚期,孔子学生子贡一面做官,一面做买卖。越国的大功臣范蠡帮助越王勾践灭亡吴国后,便抛弃官位而去做商人,大发其财。这些现象应该说明两点:一是社会购买力已有一定发展,而购买力的发展是伴随生产力,尤其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来的。没有土地所有制的改革,农业生产力是不容有较快较大发展的。于是乎又可以说明,田地可能自由买卖了,兼并现象也发生了,不仅雇农和游民大量出现,而且商人也可以经营皮毛玉贝等货物,经营田地和农产品。
至于“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一传统,更容易地被打破。周天子自平王东迁以后,王仅仅享有虚名,因之一般土大夫,不仅不是“王臣”,而且各有其主。春秋初期,齐国内乱,便有公子纠和公子小白争夺齐国君位之战。管仲和召忽本是公子纠之臣,鲍叔牙则是小白(齐桓公)之臣。小白得胜,召忽因之而死,管仲却转而辅佐齐桓公。晋献公死后,荀息是忠于献公遗嘱拥护奚齐的,但另外很多人却分别为公子重耳(晋文公)、公子夷吾(晋惠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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