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中学实验初中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校园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校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校园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校园绿化,是指校园范围内的庭校绿化。
第三条 学校总务处是校园主管绿化的职能部门,接受市园林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校园绿化作为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市有关绿化规定设计方案,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和管理美化工作。
第五条 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的义务。
第六条 加强校园绿化管理,提高校园内绿化水平,鼓励教职员工栽植纪念性树木。
第七条 对在校园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节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 绿化建设是校园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绿地面积的规划指标,按校园总占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确定,力争达到百分之三十五的比例。
第九条 校园绿化依山就势,按照地形错落状况,采取平面、护坡、垂直绿化等方式,体现四季长青、四季有花的特点。
第十条 根据建筑工程实际,对暂时闲置的空地,进行绿化,达到配置合理。 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校园绿化用地。确需临时占用的,到学校总务处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占用期满或占用期间学校绿化需要时,占用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腾退占用的绿化用地。
第十二条 绿化种植的草皮和树木,必须保证成活率,如承包给专业队伍完成的工程,一年内出现树木花草死亡的,应由专业队负责补栽保活;校内教职员工义务植树出现的成活缺数,属于部门包干的,由部门来年补齐,或者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补栽。
www.99jianzhu.com/包含内容:建筑图纸、PDF/word/ppt 流程,表格,案例,最新,免费下载,施工方案、工程书籍、建筑论文、合同表格、标准规范、CAD图纸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