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2017年博招生实施细则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2017年博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华南工研〔2014〕55号),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我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为保证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地实施该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招收学科:电力学院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及其下设的所有二级学科专业方向。

2.招收导师:学院有招生资格和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所招博士生不得超过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招生指标占用学院(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3.招收组织与原则:

(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助理具体负责审核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设立招生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各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

(3)设立考核组,由全院博导组成,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录取其中的合格者。

(4)招收原则:宁缺勿滥。

二、采用“申请考核制”录取的申请者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满足以下五点基本条件:

1.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学校当年招生章程);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

4.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或良好的受教育经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者为国家重点院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在高校就读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学历教育全日制专业学位);

(2)已取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3)已经取得突出的科研成就和贡献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往届考生,应由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全体投票通过,学院出具意见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5.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425;

(2)CET-4≥500;

(3)IELTS≥6.0;

(4)TOEFL≥90;

(5)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包括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含已录用)英文学术论文;跨一级学科报考者、同等学力人员、在职单证(非学历教育)硕士以及报考定向就业(含在职委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选拔。

三、申请审核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公众网入口)或者http://yz.chsi.cn/bsbm(教育网入口),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18:00-11月30日24:00。

2.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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