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 索证制度 第一条 幼儿园食堂、生活服务部购置食品时,应向有关供应商索取有关证、单,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第二条 在索取有关证件时,应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防止供应商提供过期、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第二章 食品采购制度
第三条 食品采购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货方是否持有有效证件,不得贪便宜、图省事,随便购进“三无食品”。
第四条 不得采购冒牌、伪造、掺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或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五条 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第六条 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
第七条 采购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感官检查方法,对采购食品进行检查。
第三章 运输卫生制度
第八条 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容器盛放食品原料及食品。用大容器盛装食品,要特别注意容器的洗刷、消毒和保洁,运输时不忘加盖。
第九条 食品运输车辆必须专用,保持清洁、卫生、防尘、防蝇。生熟食品分车运输,易腐食品(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以及奶制品)应冷藏运输。
第十条 装卸食品时不得落地,不得脚踏食品及用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 第十一条 尽量缩短食品运输时间。
第十二条 运输车辆定期清洗、消毒。
第四章 贮藏卫生制度
第十三条 食品仓库设专人管理。
第十四条 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登记、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第十五条 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条 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第十七条 食品贮存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易腐食品须冷藏。
第十八条 仓库要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干燥,采取防潮、防霉、防蛀、防蝇、防鼠措施。
第十九条 库房食品要挂牌,登记内容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限。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
第二十条 应经常检查仓库内食品是否变质、包装损坏、保质到期等,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 切配卫生制度
第二十一条 配菜在专用区内进行。
第二十二条 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切配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要新鲜,随用随配,不积压。
第二十三条 刀、砧、盘等用具必须专用,配菜结束,应对地面、台面、工作用具清洗干净、定位存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四条 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清洗消毒,经常检查食品质量,未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开罐的食品应倒入盛器加盖冷藏备用。
第六章 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第二十五条 烧煮前检查卫生食品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 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
第二十七条 烹饪后熟制品必须盛放于专用容器内,并在相应的操作台或货架上临时放置。
第二十八条 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九条 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主交叉污染;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第三十条 外购熟食品须回烧后方能供应;剩饭菜不得再次供食用,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供应下列食品:
(1)毛蚶、泥蚶、魁蚶等水产品;
(2)炝虾、醉虾、醉蟹、醉螃蜞等生食水产品;
(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变质、霉变、腐败、虫蛀及有毒有害食品;
(5)改刀菜和生拌食品;
(6)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
第三十二条 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调料容器定期消毒。
第三十三条 不得直接用炒菜勺尝味。
第三十四条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罩加盖,对加工场所、工用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烟罩不滴油;灶台、操作台、水池、地面、水沟及沟盖等保持清洁,无蝇、无蟑螂、无老鼠。
第七章 菜肴留样制度
第三十五条 菜肴留样由专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 留样容器必须洗净消毒,定期保洁存放。
第三十七条 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有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每种菜肴留样量为100—2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第八章 食品保质期限
第三十八条 验收入库的食品应进行登记,写明进货日期,货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第三十九条 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掛上标牌;
第四十条 根据保质期限,掌握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第四十一条 注意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通风、干燥。
第九章 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实行由主管园长负责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配备一名由卫生保健教师兼职担任园方食品卫生管理员;餐饮公司聘请一名熟悉食品卫生管理的同志担任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第四十四条 食品卫生管理员必须为全体师生负责,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管理,依法进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食堂或承包经营者应自觉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诚恳接受食品卫生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章 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实行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四十七条 食品卫生监督包括:
(1)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监督、检查;
(2)食品进货渠道监督;
(3)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监督;
(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监督;
(5)菜肴留样监督;
(6)食品贮藏监督;
(7)内外环境卫生监督;
(8)从业人员卫生培训监督;
(9)硬件设施设备监督;
(10)安全监督;
(11)师生伙食质量监督。
第四十八条 食品卫生监督应坚持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经常性检查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每周两次,作好记载;突击性检查由校方负责,不定期检查。 第四十九条 食堂应加强自我监督检查,并虚心听取食品卫生管理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一章 食品卫生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十条 幼儿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
第五十一条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采取措施、控制方法等。
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救治措施等。 第五十三条 对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隐瞒、谎报、拖延、阻挠报告的部门和个人,予以严肃批评,对直接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二章 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十四条 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五条 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病人。
第五十六条 保护好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第五十七条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第五十八条 做好中毒病人家属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第五十九条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项措施。
第十三章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十条 园内发生各种食品卫生事故,应追究责任,对责任人根据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第六十一条 对从事食品经营者,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属于其责任的,立即终止经营协议,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中毒人员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等一切费用。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从业人员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渎职,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范造成事故的,视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追究相关的责任或处罚。
幼儿园全部管理制度
加强师德教育,使教工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观和儿童观,乐意为幼教事业作贡献。 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全日观察制度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 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 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 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4、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周边环境安全工作。
幼儿园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
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责任。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 班级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 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 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 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 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6、 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7、 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盈亏小于3%。
8、 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每周更换食谱,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每学期对食品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9、 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不吃隔夜饭菜。
10、 炊事用具生熟分开,食具餐具严格消毒。
11、 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12、 按时开饭,保证幼儿吃好,吃饱每餐饭,进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3 、 合理安排饮食,养成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
幼儿园服药登记制度
一﹑ 晨间幼儿带药必须交班主任接收管理;
二﹑ 服药的幼儿必须由家长带一次性药量入园;
三 ﹑家长将药交到班主任处,并按“服药登记表”上要求的内容登记幼儿姓名﹑服药量等; 四﹑每天晨检结束,班主任负责一一清点核对所收药物.按时喂药。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幼儿园所是易感者集中的地方,儿童经常接触密切,一旦传染病传入,极易造成流行,必须加强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入园前健康检查。
二、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定期洗澡、理发剪指(趾)甲,定期换洗衣裤被褥等。
三、 定期检查炊事人员,厨房炊具食品卫生情况,确保饮食卫生。
四、儿童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六、 认真落实托幼机构的有关各项制度。园所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家长的自我保健意识。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格坚持制度: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二次,每学期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矫正缺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
一、每学期对保教人员、家长、幼儿进行1-2次健康教育。
二、 每月对保教人员讲课一次,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三、每学期请专家卫生讲座一次。
四、定期由教师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课。
五、园内定期以黑板报,画画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六、每个班级要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
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
一、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二、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三、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四、锻炼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星期六),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经常保持室内开窗通风,厕所清洗消毒、玩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以及绿化美、环境美。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天带条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一月洗一次。
6、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损坏灯具及时修理,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能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传染病应急预案。
二、校园内一旦发生传染病,马上隔离,按“预案”程序根据传染病分类等级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将病人送往指定的地点。
三、对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严重的请防疫部门进行消毒。
四、建立疫情报告登记及疫情跟踪记录表。观察有无其他病例。
五、发现漏报或不报现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幼儿园预防疾病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率达百分之百。
二、新入园幼儿应在健康检查卡上填好预防接种史,有专人登记备案。
三、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五、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
1.每学期开学初,总务组组织人员对幼儿园的电、水、煤气等重要部位及消防设备的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马上整改。
2.每月对班级和部门的电线、开关、电器设备、门、窗、柜橱、煤气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常规检修并记录情况。
3.每周对重点部门、仓库等场所及消防设备进行一次检修。
4. 建立每日巡视制度,每天对幼儿园的户外场地及运动器械进行检查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进行整改。
5.夏天空调及冬天热水器、暖气机使用前请电工检查后方可使用。
幼儿园消防制度
1、安全消防负责人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2、定期检查各部门电线、开关、插座消防器材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经常检查和更新定期检查各部门电线、开关、插座消防器材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各种电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空调、热水器等用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4、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安全保卫干部统一负责。
5、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6、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专人使用煤气,每天下班应检查关闭煤气开关;定期检查煤气、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7、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随地扔烟蒂,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8、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9、各班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劳动纪律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
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会亲友,不打私人电话。
3、上班时间严禁串班,聊天,要坚守岗位,未经领导批准不能随便调班,离开孩子,离开幼儿园,如有发现,依旷工处理。
4、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幼儿物品及幼儿园公家用品。
5、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如造成不良影响,要依《教师纪律15条》处分。
6、上班注意仪容端庄大方,不能浓妆艳抹,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耳环和手链。
7、领操活动,上音乐课和体操时,教师要穿平跟鞋,体操课不穿裙。
8、进入幼儿园严禁吸烟。
9、爱护园内花草树木,不随便私自采摘。
幼儿园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学校医务室的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3、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须园长批准,无大事不能随便调班。
4、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5、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6、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班主任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3、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副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6、坚持下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8、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9、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10、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11、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每周教育小结,每学期写出质量较高的教育工作总结或论文一
至篇。
12、坚持英语学习,坚持用英语组织教学。
园长职责
1、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9、坚持入班听课,每周不少于三节。
幼儿园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食堂分餐人员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冰箱温度设定为0℃-4℃。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
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
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
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
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
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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