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试税法科目讲义

 

第四章 营业税法(四)

第四节 应纳税额计算与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四、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P160掌握,能力等级2)

(一)、(三)兼营的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

【归纳】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原则:

兼营同税种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税率从高。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核定纳税。

(二)混合销售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

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应税劳务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 混合销售行为的一般处理规则(一般)--主营业务的税种性质确定适用的税种。

混合销售行为的特殊处理规则(列举)--按照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纳税的原则处理(与兼营原则相同)。如: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例题·计算问答题】地处县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2月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9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3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又将总承包额的三分之一分包给某安装公司(具备安装资质),分包合同记载劳务费1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2000万元。

(2)工程所用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中,4000万元由建筑公司自产货物提供,2000万元由安装公司自产货物提供。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236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相关的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09万元。

(说明:上述业务全部完成,相关款项全部结算,增值税按一般纳税人计算征收) 计算:①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②分包工程的安装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③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①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9000-4000-3000)×3%=60(万元)

②分包工程的安装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1000×3%=30(万元)

③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4000÷(1+17%)×17%-(236+19.09×11%)=581.2-238.1=343.1(万元)。

第五节 税收优惠(熟悉,能力等级2)

一、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依据财税【2013】52号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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