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考前密押组合试卷(二)
(考试时间150分钟)
第Ⅰ部分选择题(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解决了“人们行为规范”的问题的是 ()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B.社会主义荣辱观
C.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D.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2.俄国作家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一个没有受到献身的热情所鼓舞的人,永远不会做出什么伟大的事情来。”由此可见,理想信念是 ()
A.人生的精神向导B.人生的精神动力
C.人生的主观意志D.人生的实际境遇
3.以下关于理想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理想总是指向未来
B.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C.是现实生活中尚未实现的东西
D.违背客观规律从而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想象
4.邓小平同志说:“美好的前景如果没有切实的措施和工作去实现它,就有成为空话的危险。”与这句话的意思不符合的是 ()
A.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检验理想的标准
B.切实的措施和工作是迈向理想的桥梁
C.实现理想要付出辛勤劳动,要通过实践才能实现
D.只有实际行动才能体现和确证一个人的理想信念
5.在我国现阶段,我们所提倡的高尚的人生目的是 ( )
A.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 B.拜金主义的人生目的
C.权力至上的人生目的 D.享乐主义的人生目的
6.人际交往中最主要的形式是 ( )
A.妥协 B.姿态
C.奉承 D.沟通
7.梁启超说,患难困苦,是磨炼人格的最高学校。培根也说,奇迹多是在厄运中出现的。这些话的意思是说 ( )
A.逆境对人生是一种磨炼 B.只有厄运才能创造奇迹
C.人生中到处都是逆境 D.顺境也需要磨炼意志
8.抵制各种错误人生观影响的有力武器是培养和树立 ( )
A.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
B.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人生目的
C.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
D.社会主义荣辱观
9.人际交往也是一门艺术,它有许多技巧。掌握这些技巧,对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有着重要作用。下列选项中不合适的人际交往技巧是 ( )
A.善于体察对方的心境,适时恰当地予以心理满足
B.过分恭维对方的优点,避而不谈对方需要提醒和指出的缺点
C.虚心倾听别人的讲话,不随意插言打断
D.与人交往时,要求同存异、互相包容
10.从马克思提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到列宁提出的“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服务”,再到毛泽东精辟概括的“为人民服务”,都是建立在 ( )
A.个人史观基础之上的 B.唯物史观基础之上的
C.英雄史观基础之上的 D.唯心史观基础之上的
11.“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句话表明人的本质属性是 ( )
A.自然属性 B.物质属性
C.社会属性 D.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12.提高道德认识的修养方法不包括 ( )
A.学思明理 B.择善而从
C.学习榜样 D.认真学习
13.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 )
A.重要保障 B.主要目标
C.力量源泉 D.主要途径
14.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 ( )
A.全面 B.深刻
C.实施 D.强制
1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 ( )
A.依法治国 B.团结统一
C.以人为本 D.党的领导
16.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是 ( )
A.人民 B.宪法
C.法律 D.党的领导
17.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 )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 B.多党合作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依法治国
18.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是
( )
A.法律现象 B.法律事件
C.法律行为 D.法律事实
19.在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也称( )
A.法的效力渊源 B.法的理论渊源
C.法的文献渊源 D.法的形式渊源
20.我国法的渊源的特点不包括 ( )
A.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
B.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我国法的渊源
C.习惯在我国法的渊源中的意义不大
D.法的渊源历史悠久,具有深远意义
21.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 ( )
A.法律体系 B.法律关系
C.法律主体 D.法律客体
2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不包括 ( )
A.合理行为 B.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C.表意行为 D.合法行为
23.物权不包括 (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抵押权
24.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不包括 ( )
A.《著作权法》 B.《票据法》
C.《专利权法》 D.《商标权法》
2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称为 ( )
A.劳动关系 B.雇佣关系
C.合作关系 D.职业关系
第Ⅱ部分 非选择题(50分)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简述人生观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2.为什么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
3.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具有多层次的道德要求的内容及意义。
4.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5.犯罪构成的要素有哪些?
三、论述题(本大题共3小题,考生任选其中2题作答,每小题10分,共20分)如果考生回答的题目超过2题,只按考生回答题目的前2题计分。
1.阐述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及其基本内涵。
2.论述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3.论述刑法中对量刑情节制度的规定。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绪论P33)
【考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解析】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解决的是人们行为规范的问题。
2.【答案】B(lP40-41)
【考点】理想信念在人生实践中的作用
【解析】理念信念对于人生至关重要,它在人生实践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A、B选项都是理想信念对于人生的作用。而题干中的这句话表明理想信念能给人生一种推进的力量,为人生实践提供动力,是人生的精神动力。
3.【答案】D(lP37-38)
【考点】理想的含义
【解析】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4.【答案】C(lP48)
【考点】对理想与实践的关系的理解
【解析】只有通过理想的实际行动,理想才能转化成现实。因此实践是实现理想的途径。A、D选项的描述并没有将理想与实践联系起来,因此不正确。
5.【答案】A(3P68)
【考点】现阶段所提倡的高尚的人生目的
【解析】在我国现阶段,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才是高尚的人生目的,培养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要抵制各种错误的人生观,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
6.【答案】D(3P78)
【考点】掌握成功交往的方法和艺术
【解析】沟通是人际交往中最主要的形式,一般划分为语言沟通和非语言沟通两大类。
7.【答案】A(3P70)
【考点】逆境对人生的影响
【解析】题干中梁启超以及培根所说的,都体现了逆境对人生是一种磨炼,它可以使人更多地思考人生、磨砺意志、陶冶品格、丰富战胜困难的经验。
8.【答案】C(3P69)
【考点】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的作用
【解析】抵制各种错误人生观影响的有力武器是培养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
9.【答案】B(3P77)
【考点】对人际交往中的基本原则与沟通技巧的理解
【解析】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宽容原则、互助原则。B选项违背诚信原则。
10.【答案】B(3P68)
【考点】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
【解析】为人民服务的人生日的是科学、高尚的人生目的,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理论基础之上的。
11.【答案】C(3P66)
【考点】人的本质
【解析】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任何人都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每个人都从属于一定的社会群体,同周围的人发生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了人的本质。
12.【答案】D(5P126)
【考点】提高道德认识的修养方法
【解析】提高道德认识的修养方法有:学思明理、择善而从、学习榜样。故D项不正确。
13.【答案】A(6P133)
【考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解析】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14.【答案】C(6P134)
【考点】法治实施体系
【解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15.【答案】D(6P135)
【考点】党的领导
【解析】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16.【答案】A(6P135)
【考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解析】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17.【答案】C(6P135)
【考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18.【答案】B(7P147)
【考点】法律事件的定义
【解析】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19.【答案】A(7P149)
【考点】法的渊源的概念
【解析】在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也称法的效力渊源。
20.【答案】D(7P149)
【考点】我国法的渊源的特点
【解析】在当代,我国法的渊源具有以下一些特点: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我国法的渊源;惯在我国法的渊源中的意义不大。故D选项不正确。
21.【答案】A(7P151)
【考点】法律体系的概念
【解析】法律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2.【答案】A(8Pl71)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有:是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是表意行为;是合法行为。
23.【答案】D(8P172)
【考点】物权的种类
【解析】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故D选项不正确。
24.【答案】B(8P173)
【考点】我国的知识产权法
【解析】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
25.【答案】A(8P174)
【考点】劳动关系的定义
【解析】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二、简答题
1.(3P67)
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是世界观的一部分,用世界观去观察和对待人生问题,就形成了人生观。(2)人生观包括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三个方面的内容。人生目的回答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态度表明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人生价值判断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三个方面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其中人生
目的是核心,决定着其他两个方面,有什么样的人生目的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尺度。
2.(4P97-98)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竞争经济,也是一种契约经济、信用经济。保证契约双方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既要靠法律手段,更要靠道德力量,以诚信的道德觉悟维护市场秩序。依靠道德力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能节省成本,符合市场经济追求效益最
大化的原则。市场经济越发达,经济生活中对人们的诚实意识和守信规则的道德要求越高。诚实守信成为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道德规范。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要重视推进社会诚信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培养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包括诚信在内的社会主义道德对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巨大作用。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也必须增强诚信意识,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道德规范。
3.(4P97)
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一心为公。这是集体主义的最高层次,是共产党员、先进分子应努力达到的道德目标。二是先公后私、先人后己。这是已经具有较高社会主义道德觉悟的人们能够达到的道德目标。三是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这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集体主义原则的多层次要求,有利于把集体主义精神贯彻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人都可以践行集体主义原则,有利于全社会积极主动地运用道德调节功能,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自觉地把个人的理想与奋斗融入广大人民的共同理想与奋斗之中。
4.(7P147)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主体为了满足某种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法律权利具有以下特点:它来自于法律规范的规定;它是保障权利人实现某种利益的法律手段;它以义务人的法律义务为保证,否则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它有明确的范围,超出一定的范围和限度,就不再受到法律保护。法律权利主要包含以下内容:权利主体自主决定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主体依据法律或约定要求他人履行一定义务的权利;权利主体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权利。
5.(8P175-176)
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素。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利益,决定了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需要具备的各种要件的总称,一般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任何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其中,作为犯罪主体的自然人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犯罪主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危害成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等主观要素,其中,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
的过失。
三、论述题
1.(4P96)
其一,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集体主义要求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放在首位。因为它体现着全体人民的根本的长远的利益,是集体所有成员共同利益的统一。同时每个人的正当利益又都是集体利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其二,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在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或冲突时,要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即个人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必要时,为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
其三,强调重视、保障、发展个人的正当利益和自觉创造精神。促进和保障个人正当利益,使个人的才能、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的应有之义。集体主义不仅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提倡个人对集体的责任和贡献,而且更包括集体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
2.(6P135)
要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因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必须坚持以下三点:首先,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其次,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最后,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
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首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
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其次,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
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最后,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
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3.(8P178)
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严格的量刑情节和量刑制度。量刑情节主要有累犯、自首、立功、犯罪手段、对象、结果、动机等。我国刑法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量刑制度主要有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制度,数罪并罚制度,缓刑制度等。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犯罪分子具有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有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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