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阳光正好,这是今天我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
既然那么好,我们一起去锻炼吧?
外面太阳那么大,一动不动都会变得热乎乎的,动一动就会满身大汗,不去不去。 既然动一动就会满身大汗,为什么不让汗水来的更猛烈些呢?
说的是,然后叫上博博张,叫上王永民,还有大实一块跑到玉皇那边的篮球场。
喜欢篮球,真的是没什么理由,单纯的喜欢。而在烈日下尽情地挥洒汗水,就能够让我们感到满足。人竟然是这样容易满足的呢!
外面阳光正好,大家出去打球吧,那时候还有什么比这句话更有吸引力的呢?
累了,直接坐在球场的场地上,找块比较干净的地方,直接坐在那。看到别人精彩的表演,也通常会很兴奋,就像自己是那个主角一样。
不服输,每次被打下来都整个地不服气,因为有那口气在,让我有了一次又一次过去,让自己的汗水尽情挥洒。
结束后就有种累的一动不想动,痛快地要死的感觉。只想静静地躺在一个地方,什么也不想,喜欢那种感觉。
那时候是时间最紧迫,但却是我回忆里最美好的时间,通过打球认识了很多好友,知道了学习,拼搏与努力的重要,人能够活得开心,也是件极好的事情呢!
外面阳光正好,我们出去打球吧,同事刚开始热情高涨,直到最近因为各种伤痛不想去,我也是无奈的。
想起前一段,自己膝盖好像扭住了,上楼都很疼,但是我忍住了,依然坚持去打球,这是热爱,还是又一次放纵自己呢?用生命去打球,是真的值得吗?
据说这些伤痛到老了都有后遗症呢!
现在都没有了那种奋不顾身的冲动了。在这个浮躁的世界,已经没有谁会为了兴趣而去生活了。
昨天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我回到了高中,见到了那些个球友,打了很久,但是都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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