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某住宅楼群高压线安全防护方案.doc

投稿: 再见 更新: 2021-07-14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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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某住宅楼群高压线安全防护方案资料目录li 1. 编制依据 2 li 2. 工程概况 2 li 2.1. 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2 li 3. 施工安排 4 li 3.1. 工期安排 4 li 3.2. 施工组织及任务划分 4 li 3.3. 高压线防护脚手架形式选择 4 li 4. 施工准备 5 li 4.1. 材料准备 5 li 4.2. 技术准备 6 li 4.3. 人员准备 6 li 4.4. 现场准备 7 li 5. 施工方法 7 li 5.1. 搭设作业程序 7 li 5.2. 一般构造 7 li 6. 安全保证措施及注意事项 9 li 7. 防台风措施 11内容简介
  本工程建筑总面积约5万平米左右由一幢二层商业楼、一幢十层住宅楼、一幢二十三层住宅楼、两幢二十四层住宅楼组成。   现场根据平面布置图要求在北大门西侧布置一栋二层的彩钢板办公楼长度为28.8米宽度为7.2米高度为6米。现场在北侧围墙上空从东到西架设有110KV高压线从西侧围墙一直贯通直东侧围墙。高压线在我项目部设置与1#楼南侧的一台QTZ63型塔吊回转半径的覆盖范围之内高压线高度约为21米左右。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4.1.2条高压线防护要求如下: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10KV应不
  小于8米距离;根据规范条款第4.1.3条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不小于7米;根据规范条款第4.1.4条的规定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按110KV沿垂直方向不应小于5米沿水平方向不应小于4米。由于现场1#楼的塔吊的塔臂回转半径覆盖高压线约7m左右且达不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4.1.4条之规定。为确保正常供电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编制专项防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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