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doc
内容介绍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共18页)主要内容: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程监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工程监理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加入工程监理行业组织。br/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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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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